彭金明被免去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两个多月后,官方披露他被政务撤职,按三级主任科员安排工作。阿里地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彭金明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陪侍等问题。

2019年8月至2025年1月期间,彭金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2.3240万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陪侍;还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给他人支付。今年7月30日,日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免去彭金明的日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此次通报还提到,彭金明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并于8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及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强调,当前阿里地区正积极推进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勉尽责。但这些案例表明,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毫无敬畏之心,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全地区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心中有畏、言行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