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六年版权战终局?重录专辑引爆行业地震!

fjmyhfvclm2025-06-16  0

2025年6月12日,邓紫棋一纸长文将娱乐圈最隐秘的伤疤撕开:与前公司蜂鸟音乐长达六年的版权纠纷,让她至今未收到《泡沫》《光年之外》等代表作的版税。6月14日,她再次发声:️“乌云散了,总会看见蓝天。”随即宣布启动《I AM GLORIA》重录计划,将14首旧作全盘重塑。这场博弈,早已超越艺人与资本的对抗,成为整个行业对“创作权归属”的灵魂拷问。

邓紫棋的遭遇并非孤例。从周杰伦与阿尔发音乐的版权拉锯,到蔡依林自立门户后的作品回购,音乐圈始终存在一条灰色链条——艺人以“卖身契”换取出道机会,合同期内创作的歌曲版权却永久归属公司。邓紫棋直言:️“15岁签约时,母亲因不擅英文未看清条款,多年后才发现歌曲著作权不在自己手中。”这种不对等关系,让无数创作者沦为资本的“代工机器”,即便爆红后,连唱自己的歌都要付费。

《I AM GLORIA》的推出,是邓紫棋的绝地反击。重录经典需耗资百万、协调多方版权,更可能触怒前公司引发新诉讼。但法律人士指出,若原合约未明确禁止重录,此举或成行业先例:当原创者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拿回版权,自我重塑或许是唯一出路。正如泰勒·斯威夫特重录专辑引发全球热议,邓紫棋的尝试或将倒逼行业重新审视“创作权终身制”。

粉丝力挺:“姐姐用行动告诉所有人,音乐不该被资本绑架!”但也有声音担忧:“重录版能否超越经典?新纠纷是否会让六年努力付诸东流?”更有人质疑:为何艺人总要在解约后才能“夺回”作品?这背后折射的,是整个华语乐坛对创作者权益保护的滞后。

这场战争已超越个案。据统计,超70%的艺人解约纠纷涉及版权争夺,而能像邓紫棋这般“自救”的不足5%。有法律专家呼吁:“应建立创作权分期归属机制,让艺人在合同期满后逐步拿回版权。”但也有资本方反呛:“前期培养成本谁来承担?”矛盾的核心,仍是利益分配的失衡。

邓紫棋在长文中写道:️“这次,我要用自己的方式,重新诠释这些作品。”当《I AM GLORIA》的旋律响起,这不仅是她对过去的告别,更是对行业潜规则的宣战。或许正如她所说:“蓝天从不是等来的,而是要自己劈开乌云。”这场战役的结局,或将决定未来十年华语乐坛的创作者生态——是继续被资本吞噬,还是迎来属于创作者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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