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妃的回答:
不是所有的过客都
能成为你生命中的风景,因为风会模糊
你的视线;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能成为你的眼睛里的色彩,因为岁月会淡化你的颜色。当你的人生路走得不平顺的时候,不要忘记了,你只是走过这条路而已,走过以后一切只能任时光处置。不管是怎样样的过客不管是怎样样的故事,只要记得以前有个过程就好简单的事,想深了,就複杂了。
複杂的事,看淡了,就简单了。有些事,笑笑就能过去。有些事,过一阵就能让你笑笑。
热心网友的回答:
遇见这种没有上进心的男人就果断闪人吧,钱视情况,如果不是很多就算了,多的话要要回,但是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小心对方恼羞成怒。
liuyumei小玉的回答:
有借有还。给了就别回要了。
️男女恋爱期间为对方所花的钱,和赠送的东西,现在分手了要我还他,我有义务必须还他吗
热心网友的回答:
不是所有的过客都能成为你生命中的风景,因为风会模糊你的视线;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能成为你的眼睛里的色彩,因为岁月会淡化你的颜色。当你的人生路走得不平顺的时候,不要忘记了,你只是走过这条路而已,走过以后一切只能任时光处置。不管是怎样样的过客不管是怎样样的故事,只要记得以前有个过程就好简单的事,想深了,就複杂了。
複杂的事,看淡了,就简单了。有些事,笑笑就能过去。有些事,过一阵就能让你笑笑。
热心网友的回答:
你当然没有那个义务还他,那是你们俩在一起时他心肝情愿
为你花的钱,凭什么要让你还他,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当初怎么不说如果分手了就要还他的,既然没有就更不用你还了,又不是你让他花钱的,是他自己愿意的,让你一个女生还之前花的钱是什么意思啊?还是一个男生,真好意思开口跟女生说呀
大哥大姐啊啊的回答:
我想说男人给女人花钱 不一定是爱她 但是不给她花钱 一定是不爱她 可是这个花钱 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 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互相的 互相理解 互相包容 包括花钱 你给她花100 并不是要求她一定也给你花100 可问题是 她连10块都不想给你花 却要求你给她花更多 这不合理 也不公平 爱情是相互付出的 包括付出精力 时间 金钱 况且 现在很明显 她只是为了让你给她花钱 你用这些钱换来了什么 几句关心 几句体贴的话吗
热心网友的回答:
没有义务,这些都是赠送的,不需要还
灿烂的人生的回答:
如果说是你要好他分手他就有权利要回。要回是他的本分不要是他的人情,像我们农村都是这样的,俩个人在没结婚之前女方提出分手,那么女方所有花的钱都要退回给男方,如果男方他不要就没事,如果他要求你还你就一定要还。我们那只要女方提出分手的,不用男方提出退钱,女方会自动退回的。
因为是你自己要分手所以退给人家也是对的,没必要欠人家的。
热心网友的回答:
没有必要吧!毕竟那是他自愿的又不是咱们索取的,我觉得可以不归还,这种男人和他分了就对了,一点也不男人,难道他不懂得好聚好散这句话什么意思吗?两个人恋爱的时候有付出是很正常的啊!
分手了还在要回去怎么想的呢!谁还和你繫结了咋的。不要和他纠缠了离他远点吧!
找个真正值得你爱的男人。
热心网友的回答:
如果是贵重物品你应该归还的。再说你们已经分手了,即使对方不要你还,你也应该主动还给他,分手了还要人家的东西不合适吧
蔚蓝晚风的回答:
现在你们既然,已经分手了,就不能要求对方给什么承诺,你们可以处新的朋友,你前男朋友有点想多了,因为他以前心里有你,你既然相亲了,他的幻想就破灭了,你最好不要再联络了
董先生的回答:
你当然没有义乌还给他了,因为你跟他谈恋爱,他是自愿为你花钱的,自愿买东西送给你的。现在跟你分手,然后问你要钱,很明显是破罐子破摔打算以后再也不跟你好了,你当然可以选择不给他钱了,不过你想要给他钱也是可以的。
苦茶的回答:
小孩子谈恋爱,送的东西还要求归还,花的钱也要求归还,如果这样当初就不要送,不要花钱
热心网友的回答:
恋爱期间对方所花的钱,吃了喝了,吐不出来了,也相互培着玩了,不必赔偿对方了,赠品,对方要是要,就给对方,若不给,早晚看着也噁心,除非东酉丢了,什么的,就不用还了。
鸣了的季节的回答:
丫头,告诉你。大额物品必须归还的,花的钱没证据可以不鸟他。借的,他给你的都得还
热心网友的回答:
有的,数额大的话就要归还的。
傻子二十五的回答:
赠送的钱不用还,还有恋爱期间所必需花的钱,如看电影,吃饭,到游乐场玩等不用还,如果订婚后的彩礼钱,必须还给对方
拻姑娘的回答:
当然没有义务还给他了,就算是结婚再离婚的人送出去的东西也没有要回来的道理啊,想不想还主要看你,这种男生属于渣男!
下一个的回答:
这都是他心甘情愿花费的,又没人逼他,没有义务还他
行万里路的回答:
这也太小气了吧 ,害!遇人不淑呀
棘酱的回答:
即为所爱,爱时用的其所,又有何不可。又不是单方面付出
bjf莎士比亚的回答:
所谓有所得者必有所失。一切都是天意如此!
热心网友的回答:
还他妹还,真是奇葩男
️恋爱时期他为你花的钱,为你买的礼物分手后要不要还?
鹹鱼哈哈的回答:
️我觉得恋爱时期,男生为你买的礼物,在分手之后,其实并不需要归还,那些已经成为
事实的事情就已经没办法再回去了。如果你不想再见到那个男生,还不想见到他的东西,那么你想要归还就可以以一个正常的相处方式去和他交流。但我觉得在生活中大部分的男生也不会索要自己曾经送出去的东西,而那些女生宁愿选择扔了这样的东西也不会归还给男生,对于我来说我觉得这样的事情很正常。
因为两个人不需要有太多的交集了,甚至一点点交集都不需要了,这时候无论将那些东西留在你的身边或者留在你曾经男朋友的身边,对两个人都是一种伤害不如把这些东西都扔了,或者是捐给那些需要他们的人,眼不见心净。
男生在结束一段感情之后,绝大部分甚至说99.9%的人都不会选择去要回曾经自己送女生的那些东西,就价值来说可能有些男生送给女生的东西会很值钱,但是那些东西不仅仅在于它的价值,那些东西还代表着两个人曾经的甜蜜,所以要回来之后,自己也无法面对那种东西。也许是因为睹物思人,所以这两个人分开之后也不需要这样的东西,就更不会去要回那些曾经送出去的东西。
那么对于一个女生来说,曾经男孩送给自己的礼物,如果你真的不想要,你可以选择扔掉或者是你可以送给你曾经的男朋友,当然我觉得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将这些东西扔掉,基于那些有需要的人,无论是衣服化妆品或者是其他的东西。因为有些人,他们甚至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我觉得这既是去结束一段恋情的方法也为自己积德,两全其美的事情。
现实生活中,我们已经遇不到那样的男生,去索要自己曾经送给女生的礼物,两个人既然已经分开了,那么就不需要有过多的交集,如果要回的曾经的那些东西,会让男生睹物思人,而这样的事情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对于女生来说,我觉得将曾经的东西归还给那个男生也是一种选择,但是我更建议女生将这些东西赠送给那些需要它们的人。这样的事情,对两个人都好。
热心网友的回答:
最好还是不要还了吧,因为这些东西可以成为那段感情的纪念。
梦馨童的回答:
那要看你们为什么分手。如果你觉得要和他两清那就还。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还的。
shine小糖果的回答:
恋爱时期他为你花的钱,买的礼物,如果比较贵的话,可以还的。
洛白川的回答:
在我看来要不要还取决于对方,要不要求你还和你想不想还。
独狼的回答:
我觉得没有必要规划,这都是在情感里的付出,情感失败了,就等于投资失败了。
️双方在谈恋爱时,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分手后女方有无法律义务偿还?
孤九i小童鞋的回答:
这个要看情况处理,恋爱、同居期间常见的经济纠纷有三类。
第一类是因恋爱同居产生的经济纠纷;
第二类是恋爱期间赠与的戒指、服饰、金钱甚至汽车房产等大额财产,恋爱结束后赠与的财产能否要回;
第三类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彩礼。
不同的情形法律规定也不相同。
1.同居期间财物混同适用《物权法》的共有关係
同居关係不受《婚姻法》保护,不产生夫妻之间的婚姻权利义务。
但同居期间双方因共同生活,发生财物混同的情况,适用《物权法》第八章的共有关係。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恋爱期间赠与适用《合同法》,车房在权利转移前可撤销
对于恋爱期间赠与的戒指、服饰、包包、金钱等,其性质区别于彩礼。「一般认为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不予支援。
如果赠与的是车、房,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想撤销赠与,要回房车比较困难。
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藉贷关係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3.返还彩礼 三种情形应支援
还有一种较常见的纠纷,就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彩礼。彩礼是一种特定的婚前财产的赠与,可以看成是附条件的赠与。
「确定是否为彩礼性质,要考虑当地风俗习惯,一般不能随意将彩礼的範围扩大到所有婚前赠与的财产。」
对彩礼的返还,根据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下面三种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援: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热心网友的回答:
女方是没有法律义务偿还的。
(1)但从道德角度出发,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2)如果属于小礼物,可以不归还。如果价值较高的,应当归还。
1、恋爱期互赠小礼物: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当然,因为小物件闹上法庭的,也不多见。
2、恋爱期赠与贵重物品:恋爱期间赠与贵重物品,双方反目时,可以起诉索回。
(1)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缔结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条件。
(2)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3、恋爱是两个人互相爱慕行动的表现。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定义,现代定义为无论性别的两个人基于一定条件和共同恋爱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最强烈、最稳定、最专一的感情。
️扩充套件资料:
恋爱、结婚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1、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週岁,女不得早于二十週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5、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6、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係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如果是男朋友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才会导致的分手,一点面子不要给他留直接要回好了,如果是和平分手,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再要回去了,毕竟当初都是心甘情愿给他花的。如果是因为男生出轨等不好的原因导致分手,我会直接了断的提出此时,要回钱,但如果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的话,我就当这些东西是对他的补偿吧。我觉得这样子的...
这个看个人的能力的大小,素质的高低,还有你们感情的深厚或浅薄方面考虑。总之还回去与没还回去各有说法,你想还就还,不想还就不还。都随自己的意 直接转账,如果金额比较巨大的话,最好还一下,如果就几百块的话那还不还那也就没必要了 如果是借的,或者金额数目较大,要回去也可以理解,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赚钱也挺...
这种男人真没风度。别理他。就当碰到疯子了 先问问自己做了什么 我想没人会无理取闹 你俩处多久了,他给你花多少钱呀!你告诉他,分手是肯定的啦!至于钱吗?是你愿意花,谁交女朋友不花钱呀!就凭你打我这一巴掌也不能给你,这点钱都不够弥补我这一巴掌的痛。骂我的伤痛,我就不要你赔钱了,我做人比较大气,不想与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