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毒艺人苏永康办演唱会遭网友投诉冲上热搜。网上,有媒体就“你能接受有涉毒历史的艺人举办演唱会吗?”进行投票,对此87%的网友认为“不能接受”,8%称“改过自新后应给予重返舞台的机会”。
9月25日,记者采访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法院审监庭法官李源,她对记者说,涉毒艺人复出重返舞台,会产生严重不良导向,特别是对青少年群体。
涉毒艺人复出,每每引起争论。有网友提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改过自新就好,请给他一次机会。”还有涉毒艺人为自己不能复出抱不平:“还要我怎么样啊?不是说全社会都应该给曾经违法的人机会吗?”但更多网友明确反对:“你的复出,伤害了缉毒民警的付出”“牺牲的缉毒警察能复活吗?那凭什么让涉毒艺人复出”“公众人物涉毒复出,影响恶劣,零容忍”……
在李源看来,对艺人涉毒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是社会各界的主流共识。涉毒行为是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的行为,涉毒艺人当属最严重的劣迹艺人范畴。《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根据涉毒情节,可以给予涉毒艺人不同期限的抵制期,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毒艺人,行业实践和公众普遍支持给予其永久性抵制。
“如果允许涉毒艺人复出,容易造成‘吸毒无害’或‘危害可控’的假象。”李源认为,公众人物代表公众影响,对青少年价值观会有不好的影响。从社会的公序良俗方面来看,“对涉毒艺人,必须依法予以惩戒。”
时评:
舞台可重筑,底线不容破
近日,某涉毒艺人尝试复出的消息在网络上掀起波澜。
支持复出者常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为理由。这些观点体现了社会的宽容精神,值得肯定。但宽容不等于无原则的包容,重新接纳也不必然意味着重返聚光灯下的舞台。社会应当为戒断者提供多种回归正常的途径,但这与允许其重新成为备受追捧的公众人物有着本质区别。
艺术才华从来不是逾越道德底线的通行证,一个健康的社会不会因某人的艺术才华而对其违法行为网开一面。历史告诉我们,当道德底线因才华而变得模糊时,社会价值体系将面临被侵蚀的风险。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不仅关乎个人选择,更承载着广泛的社会影响。他们享受着粉丝的爱戴和社会的资源,理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一旦触碰毒品这条红线,就不仅仅是个人私德问题,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破坏。
舞台可以重新搭建,但底线不容突破。在宽容与底线之间找到平衡点,既给予改过自新者出路,又坚守不可动摇的原则,这才是健康社会应有的姿态。
太报全媒体记者 陈珊 雷蕾 漫画 雷蕾
法条链接:《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于2026年2月发布的这一办法,首次明确了对劣迹艺人的分级惩戒机制:
1. 禁止行为范围:包括吸毒、嫖娼、酒驾、虚假宣传等15项禁止性条款,其中涉毒行为被列为最严重的违规类型。
2. 惩戒措施:根据情节轻重,实施1年、3年、5年或永久抵制;
复出程序:需在抵制期满前3个月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方可恢复演出资格。
3. 适用范围:涵盖歌手、演员、综艺艺人等所有舞台艺术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