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 胖都来是否侵权胖东来 企业字号引争议
5月2日,媒体报道称胖东来已向浙江新开业的“胖都来”卖场所属公司邮寄律师函,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投诉书。“胖都来”卖场于5月1日在嘉兴开业,多位知名艺人通过视频祝贺。然而,因其名称与零售行业知名度颇高的胖东来极为相似,引发广泛讨论。
从事件来看,主要争议点在于企业字号。胖东来作为知名品牌,其名称具有显著市场辨识度。而“胖都来”的“胖”字与胖东来完全相同,“东”与“都”字发音相近,且同属零售行业,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两者存在关联,如联营或授权等。
对于使用“胖都来”这一字号,该公司在3月29日的社交媒体上曾解释:“胖”寓意丰盈、富足和美好,贯穿于他们的经营理念中,确保商品丰富、价格实惠和服务贴心;“都”字则取自集团董事长的姓氏。他们也表示愿意接受公众对“胖都来”的调侃。
企业在起名字时并非毫无限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指出,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及组织形式组成。其中字号应独特,通常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且不得与同行业内已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相同或近似。《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文字。
目前,胖都来已挂牌并开业,胖东来采取法律行动,向其邮寄律师函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投诉书。双方字号是否会被判定为相似,还需等待当地相关部门的解释。这场看似简单的字号纠纷背后,实际上反映了零售行业保护品牌的重要性。企业拿起法律武器不仅是为了捍卫名称权,更是为了维护多年积累的商誉和消费者信任。